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建房秩序,依法打击违法行为,塑造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12月30日,由景宁县鹤溪街道牵头,县国土局、公证处、执法局、公安等70余工作人员,对敕木山村周湖自然村蓝某某所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,强势“割除”2020年违章建筑遗留“尾巴”。 该处违法建筑经鹤溪街道城镇办的调查,建房人所建房位于环敕木山度假区内,经调查核实无准建手续,属违法建筑。前期街道依法按程序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法律文书,限期蓝某某自行拆除,当事人置若罔闻,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人员的劝导,不按要求进行拆除,影响特别恶劣,经研究决定实行依法强势拆除。 此次依法强势拆除蓝某某混泥土结构房屋,面积2500余平方米。鹤溪街道将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“无违建县城”的发展战略,强势“割除”2020年违法建筑遗留“尾巴”,继续做好乱占耕地整治工作,长期持续开展查违、控违、拆违的整治行动。坚持依法“控增量,减存量”的方针,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手段和措施遏制违建蔓延势头,规范农房审批,增强群众意识,杜绝违建现象发生。 来源:景宁县“三改一拆”办 李光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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